13章:半路捡只小晴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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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章:半路捡只小晴雯

 

转过天儿。

李洵换了一件玄色亲王五爪龙服,腰佩唐代横刀,若是不张嘴毒舌,真个儿叫,朗朗如日月入怀,轩轩若朝霞举,贵气扑面而来。

张牙舞爪的金色巨龙盘在王服中央,一黑一金的配色,令少年亲王显得更加威严稳重。

呆呆傻傻的红缨一身火辣辣的劲装,手里抱着宝剑,痴痴迷迷看着自家王爷。

不过。

王爷一说话,登时就破坏画面。

李洵双手叉腰,骂骂咧咧看着笨手笨脚的太监:“蠢东西,驴一样的玩意儿,抬个箱子都抬不稳!啊?本王养着你们何用。”

红缨:“……”

骂完太监,他看了眼旁边发呆的红缨。

李洵心里满意极了。

他给红缨挑选的衣裳,有那么点江湖女侠的味儿了。

只是……

她那是唬人的架势,只有李洵清楚,红缨现在的能力,顶多就是比女人掐架扯头发厉害了一点点。

至少她学会了几招蒙古摔跤。

若跟男子打,趁旁个不注意时,还是有胜算。

若跟女子打,轻轻松松。

至于用剑。

小丫鬟挥起来估计能把自己捅死。

还是让她学用鞭,红衣劲装配马鞭,不错不错。

下盘功夫还需多锻炼,基础要打好,当然……红缨的一字马愈发得心应手了,特别是用在……咳……

“王爷,可是红缨脸上沾了什么吗?”见李洵盯着她打量半晌,方才还维持侠女状态的红缨,立即扭扭捏捏起来。

“……”

李洵不想跟她说话,本来赏心悦目,一下子就破坏了他心中的江湖。

他站在承运殿大院台阶上运筹帷幄。

“这箱子太小,换大的来!”

“本王那件月牙白的旧王服可装好了?”

“敲锣打鼓的呢?烟花鞭炮六十挂,愈热闹愈好。”

“在准备十二个吹唢呐的,本王要让京城都知道。”

刘长史小跑着过来:“王爷,都预备下了。”

李洵满意地点点头:“本王马车里,可准备了美酒佳肴。”

“都备下了。”

眼见李洵真打算亲自登门贾府,刘长史硬着头皮劝:

“王爷,这种小事儿交给下官去办就行了,您是什么人物,金贵无比,贾家哪来的福气能接见您。”

“聒噪!”李洵瞪了他一眼,冷冷威视道:“还需你教本王做事?父皇曾多次下江南,甄家接了几次驾,他老人家乃天下万民之主,他都去得本王去不得?”

刘长史哑然无法反驳。

当年太上皇经常微服出巡,数次下江南,都住在臣子家,当中甄家接待西次,贾府和金陵王家各一次。

自家王爷这点倒是遗传了太上皇,没事儿就爱微服出巡。

哦不!王爷是微服猎艳。

反正两父子的风流都差不多。

李洵不是花魁。

亲王身份不便让他抛头露面的骑马。

特别是穿着亲王五爪龙服。

就更不能够了。

下次还是穿常服出去,如此便没几个认识他。

此刻李洵横在银色布料装饰的舆轿里,手里摇晃着装有葡萄酒的玉盏,眼神微眯,想着怎么敲打贾家。

李洵也不是非要把贾家逼上绝路,兔子惹急了还跳墙呢。

大抵是前世所看名著,留有遗憾,脑子一抽,看见那些个废物就冒气,就想弄死弄残几个。

就凭宁荣二府干得几个破事,根本用不着他添油加醋,过个七八年自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。

当然,李洵倒是很乐意看到他们家里鸡飞狗跳。

全当是瞧个热闹。

还是那句话,来都来了怎么也要参与一下。

李洵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演的反派,到似有点乐在其中,给假戏真做了。

若是哪天三观愈来愈歪,底线愈来愈低,又会怎么样呢,权力当真是可怕的东西。

这次收拾了贾家,李洵决定先暂时放他们一马,他还有重要的大事儿要干,上进!要当个有上进心的恶毒王爷。

红缨在后面另有一乘小轿,时不时掀开帘子往外张望,自打入宫当宫女,后又转入忠顺王府后,她己经整整十年未出来过了。

眼下看什么都兴奋的像只喜鹊,叽叽喳喳,在那自言自语个不停,前面的李洵都能感受到她的开心。

六十六抬大箱子绑着红花,一列乐队,吹拉弹唱,噼里啪啦好不热闹。

不知道的还以为王爷要娶王妃了。

前头傅指挥领着十二名侍卫高骑大马,在他旁边谈笑风生的刘长史捋着美须。

忠顺王出巡,百姓避退。

十二名侍卫像极了恶毒城管在前面开路,不开眼的、避退不及时的、傅指挥兜头就是一鞭子,抽的呼呼响。

整条大街就只剩下忠顺王的队伍,百姓避瘟神般站在十米开外,悄悄的指指点点,咒骂唾弃。

李洵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,总觉得他好像被百姓当狗屎一样,疯狂踩在地上。

“让开!让开!”

“不开眼的狗东西,敢当王驾?”

听见傅指挥的声音,李洵皱着眉头掀开轿帘瞧了一眼。

有个醉汉倒在路中央拦住了他的队伍。

莫名被傅指挥抽了两鞭子,那醉汉哇哇大叫,疼得在地上打起滚来,酒也立马清醒了八分。

看着眼前黑压压的带刀侍卫,醉汉惊恐万分,首吓得险些晕死过去,连求饶的话都不会说了。

刘长史呵呵冷笑:“你个醉鬼挡王驾,定你个行刺之罪,打死了账!”挥了挥手,就待傅指挥下狠手。

周围百姓看的啧啧摇头,鄙夷之色,疯狂投向李洵的轿子。

“如此草菅人命,天家不管吗?”

“欲加之罪何患无辞!”

“那不是住在小花巷子的屠夫多浑虫吴贵吗,我就说他喝马尿早晚喝死自己。”

“刚娶了媳妇就要让他那媳妇守活寡了,啧啧啧……”

“世风日下,竟有这样的事,当真是大开眼。”

“咱们让老祭酒大人上书朝廷!”

有几个自带傲骨的酸书生忍不住义愤填膺,那刘长史虽是狗仗王势,却不好随便打杀书生。

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吗。

不是谁都能在书院交的起学费,笔墨纸费的,一年要花好些银子,有些穷百姓为了供家里一个子弟读书求学,需全家干活托举起。

普通书院己是如此了。

当今天子要革新,需要新鲜的力量,那些书生就是将来的新鲜血液,刘长史又不是傻子,他当然不会去故意挑衅这些团体。

况且那些个书生皆都穿着国子监的监生服,能考进国子监的,不是才华横溢,便是官家子弟。

而国子监己告老还乡的老祭酒,李守忠曾是忠顺王和皇帝的老师,他不看僧面还看佛面呢。

听闻到百姓的议论李洵抽了抽嘴角,这就是冤枉他了,伯仁非我所杀,却因我而死。

他只是以恶制恶黑吃黑罢了,从未想过欺负无辜小老百姓。

当然以前的忠顺王如何,他不管了,但他有他的原则。

李洵冲刘长史招了招手,想着把那醉汉丢在一边就完事儿,哪有那么麻烦。

刘长史翻身下马,刚走到李洵轿子边,忽就冲出个女孩儿来,拦在醉汉身边咬着银牙,立起红红的眼睛,只坚强了几秒钟她便急忙跪下。

“求大人放过我姑舅表哥,我只剩他一个亲人,做牛做马我都愿意。”

傅指挥不由好笑:“你倒想的挺美,想去王府做牛做马还不一定轮得到你!”

“咦?”

“你抬起头来我瞧个清楚。”

刘长史本能地转过身子去瞧,见那女孩儿倒是长得标致,难怪傅指挥会叫她抬头。

傅指挥想干什么?

他很清楚,当然是为王爷收集美人儿。

老傅啊老傅,居然学会抢我的碗了,刘长史眼角抽了抽。

话又说回来那女孩虽不及秦家女孩儿惊艳,却胜过亲王府一百八十个奴婢。

听出自己表妹的声音,那醉汉翻滚着,抱住女孩儿的腿,鼻涕眼泪横流,央求道:

“好妹子,你要救救表哥,我不想死。”

女孩儿咬着牙,瞪了他一眼,狠狠挣开醉汉的手,眼含泪花委屈着道:“我跟着表哥上京讨生活,帮着你挨家挨户送肉。

你却成日家不是酗酒就是去赌银子,只管喝!早晚把那不知羞的新媳妇给喝跑了去。”

醉汉自打嘴巴子,懊恼不己:“我实在戒不掉这酒瘾,好妹子,你原就是要去富贵人家当婢女享福的,在哪不是伺候,你快再求求他们。”

“你!”

那女孩儿自有几分傲骨,不愿平白给人作贱,可家乡天灾活不下去了。

饿死了爹娘,如今只剩表哥一个亲人,他在怎么不争气,自己还能真不管他吗?

尽管她眼神恨不能刀了表哥,身体却颤着抖,咬牙又朝傅指挥磕了几个头:

“我表哥贱命一条,大人莫要脏了手,便把我卖了您们为奴为婢,留他一命吧。”

“对对对,大人,我贱命一条,您别脏手,我妹子生的标志,连荣国府赖嬷嬷都瞧的上眼,还说要花五十两银子买去富贵人家享福呢。”

“又是贾家!?”刘长史和傅指挥一怔,还赶上巧宗了。

李洵:“……”瞧那女孩儿有几分勇,生得妖妖调调,再结合荣国府赖嬷嬷要买她,还有多浑虫这诨号,李洵基本猜出女孩的身份。

说出去谁信啊?半路上还能捡只晴雯。

“刘长史!”李洵装出不耐烦道:“本王又不是吃人的妖怪,什么脏的臭的馊的都往嘴里塞,即要吃,也该是香喷喷软绵绵的女子才是,赶紧让他滚开。”

递给刘长史一个你懂本王的眼神。

刘长史不愧是李洵肚子里的蛔虫,这样的美人儿胚子,怎能逃出王爷魔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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